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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姓啥谁决定

1998-04-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0年高某与王某离异,其女儿随王某生活,高某每月付一定的生活费。后王某与周某结婚。1994年王某私自将女儿改随后夫的姓氏,高某发现后多次要求王某恢复女儿原姓名,但遭到拒绝。于是,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尤其是离异的父母一方改变婚前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姓名是侵权行为,故判决被告王某停止侵权,到派出所和其女儿所在学校恢复原姓名,补偿原告高某精神损失费100元。(《西安晚报》98.3.27李可冯江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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